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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美芬不赞成警方对导致孩子失踪的父母采取行动
Last update: 26/05/2007
(八打灵再也26日马新社讯)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政务次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不赞成警方应该对因粗心而导致孩子失踪的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对付行动的措施。
她指出,警方首先要鉴定‘粗心’的定义,因为没有任何一个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失踪。
她表示,除非可以证明父母亲是刻意遗弃孩子,然后指他们的孩子失踪,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才会被提控。
她透露,有一些父母不报警是因为他们的孩子被绑架,他们可能是担心自己孩子的安全而完全不敢向警方作出投报。
她说:“若孩子是被人绑架而父母基于安全问题不去报警,若这样还被提控的话是不人道了,采取对付行动时要视当时所发生的情况而定。”
她强调:“那些孩子失踪的父母亲已经够伤心了,你还要提控他,这是不人道的。”
她今日在这里为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和雪隆叶氏宗祠妇女组联办的《新世纪、新女性、新形象研讨会》主持开幕仪式后,对记者如是表示。
国内安全部副部长拿督莫哈末佐哈里早前促警方对因粗心而导致孩子失踪的父母或监护人采取行动。
他指出,这是因为根据警方的记录,从2003年至今共有1914名失踪孩童的投报,预料确实的失踪孩童人数将会更高,因为有些父母并没有向警方作出孩子失踪的投报。
周美芬披露,孩子失踪和遗弃孩子有很大的分别,若父母亲故意遗弃或有意虐待自己的孩子,那么他们会在2001年儿童法令下被提控。
她透露,若要采取法律的制裁来处理牵涉儿童的案件,最重要就是以儿童的幸福和利益为主,不应该为了惩罚父母而导致儿童的福利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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